[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2月13一17日在市宋城影剧院举行。实有代表550名,因事因病请假58名。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史培德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韩道伟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商丘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李振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商丘市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 (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敬山作的《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保诚作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廷学作的《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李汉聚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史建民、贾保同、贾恒勋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1月28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信凯作的《关于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计划预决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特邀人员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及《商丘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金守信作的《关于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关于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第一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第二号议案督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商丘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工作要点》、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日程(草案),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计划预决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和列席、特邀人员名单,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议案审议办理的规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本人的请求,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金守信不再兼任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和关于接受吕侠雷、孟庆昌、石洪涛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敬山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信凯、许登文、张鸿勋、朱永勤、金守信、雷书声和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毛凤兰、市政协副主席王玉兰、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廷学、市法院副院长陈景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4月6—7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敬山,副主任徐信凯、许登文、张鸿勋、朱永勤、金守信、雷书声,秘书长李汉聚和委员共32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庄敬山主持,市委副书记连子恒、副市长谢振生、政协副主席刘桂兰、法院院长刘保诚和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胜利,市人大各委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商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试行)、《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检察机关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检查评议的实施方案》,听取审议了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包长修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并在分组会议上,听取了市人大农工委提交的初审报告。
会议还作出了关于接受王真辞去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并根据市长史培德的提请,决定任命邓燕华为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根据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廷学的提请,决定免去窦凤陵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免去赵华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6月6—8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1999年财政决算的汇报、关于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城市规划执行情况和2000年农民承担费用及劳务预算安排和减负措施的汇报,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关于将偿还开行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资金列人财政预算的议案,并听取了市政府和法检两院部分拟任人员的表态发言。表决通过了《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9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商丘市人民政府将偿还开行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通过表决任命王德枝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名单。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敬山主持,并在会议结束时就加强人大对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工作作了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信凯、许登文、张鸿勋、朱永勤、金守信、雷书声,秘书长李汉聚和委员共33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马建新、市政协副主席李英杰、市法院院长刘保诚、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廷学,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财政局、审计局、计委、经贸委、建委。农监办负责人和市人大代表黄瑞芳、刘玉真列席了会议。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8月2—4日举行。会设听取并审议了市计委主任韩道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商丘市200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李振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商丘市200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商丘市非税收管理情况的报告》,市教委主任田启义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我市市区中小学校规划和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通过投票表决,任命吕兆祥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潘化亮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命丁勇军等20位检察员职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信凯、张鸿勋、朱永勤、雷书声、秘书长李汉聚和委员共33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士勋、市政协副主席王玉兰、市法院院长刘保诚、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廷学,各县市区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大代表马昌永、曹金锋应邀列席了会议。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0月10~1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葛绪山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市劳动局局长尹书谱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失业保险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偿还开行对商丘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贷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了《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商丘市人民政府将偿还开行对商丘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贷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余明光、魏作振、胡家印为2000年度述职接受审议人,刘晓海、李振为述职接受评议人。会议决定任命张绳祖为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高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玉玲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辉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免去张辉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最后,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执法执纪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敬山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信凯、许登文、张鸿勋、朱永勤、金守信、雷书声,秘书长李汉聚和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毛凤兰、市政协副主席李英杰,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结束时,庄敬山主任传达了中共河南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人大代表范哗、市人大代表刘为民应邀列席了会议。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12月5—8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市区中小学规划和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00年市本级预计超收安排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确定市树、市花的意见;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一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关于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办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计生委主任棘振山、市环保局局长钱海民述职评议整改情况的汇报;对市财政局局长李振进行了述职评议,对市科委主任余明光、人事局局长胡家印、农业局局长魏作振进行了述职审议;作出了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2000年市本级预计超收安排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召开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选定“国槐”为商丘市“市树”、“月季”为商丘市“市花”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敬山主持了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就常委会组成人员利用好人代会前的时间搞好调研、述职评议工作和明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作了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信凯、许登文、张鸿勋、朱永勤、金守信、雷书声,秘书长李汉聚和委员共32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宏蔚、谢振生、邓燕华,市政协副主席刘桂兰,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人大代表刘金月应邀列席了会议。
[检查“一法三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4—8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一法三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宣传动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敬山,副主任徐信凯、朱永勤,副市长崔为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汉聚,副秘书长王秀德,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任洪厚,市建委主任张修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组成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全市的“一法三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从成立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到自查自纠,拉网检查,重点抽查,代表视察,违法追究等环环相扣,组织严密,确保了全市执法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在“一法三条例”执法检查的各个阶段,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领导组与办公室成员,都开展了深入扎实的工作,抽调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对其进行集中培训与岗前考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代表提前介入执法检查工作;召集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法三条例”专题讲座;每个阶段结束后都召开总结会与转段动员会:对违反“一法三条例”的单位,下发违法告知书;逐步核对项目违法条款等项工作,都有效保证了全市“一法三条例”执法检查的质量。尤其是检查组工作人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检查责任追究制;组织350多人,分成40个检查组,全面实施拉网式执法检查,为全省搞好“一法三条例”执法检查提供了宝贵经验。信阳等市地都在积极借鉴商丘的做法。经过三个多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全市的“一法三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在宣传发动工作中,形式多样,动员深入,宣传广泛,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本次执法检查的热切关注,明显增强了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依法治建的意识和贯彻执行“一法三条例”、运用“一法三条例”保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对全市1998年以来的800多个建设项目的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检查,摸清了基本情况,查出了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对违反“一法三条例”的单位数、工程项目数、违法条款及所占的比例等,查得准,核得实,数字详实;在整改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整改了一批违反“一法三条例”的项目建设单位。仅县(市)区就建立健全了34个规章制度,出台了33份文件,为“一法三条例”在商丘的全面执行提供了保障。
[检查台胞投资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 7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书声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在睢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培敬、副主任李良山的陪同下,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以下管称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先后查看了亚华木业有限公司、正源牧业有限公司等合资企业,井听取了睢阳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的情况汇报。参检代表针对“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及台资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检查“两法”贯彻执行情况]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两法)的贯彻落实,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检查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及主任会议安排,7月5—20日,全市各县(市)区人大认真检查了“两法”执行情况。7月26~28日,市人大常委会分3个组分别对县(市)区“两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全市各级政府及政府的职能部门,对“两法”的贯彻落实都非常重视,采取了一些措施,保证了“两法”的顺利执行。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两法”进行宣传。二是制定了配套性措施。三是提高执法人员水平。“两法”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①宣传力度不够。②疫苗市场混乱。③对强制执行案执行不力。④个别领导本位思想严重,法律意识淡薄,当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时,利用各种借口阻碍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为把“两法”贯彻落到实处,检查组建议:①各级政府要结合“三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工作,加大对“两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严格按“两法”办事,坚决杜绝阻碍贯彻落实“两法”的现象发生。②对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司法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强制执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尊严。③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理顺医药管理体系,对医药经营门店进行一次检查和治理,特别是对疫苗的经销要严格管理,对于不按法律规定销售疫苗并对使用者造成危害的,要严肃处理。④卫生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两法”执法力度,解决好食品生产经营和饮食业的卫生环境,食品卫生质量,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覆盖率等问题,尤其是加强对小食摊点、门店、个体美容美发、歌舞厅的卫生服务质量、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⑤要加大对“两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干群的卫生意识和防病意识。
[视察全市环保执法工作情况]11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根据市委常委会议要求和刘新民书记的指示,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室、监察局、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市直新闻单位记者20多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永勤的带领下,对全市有重点污染源的四县二区一市环保执法情况进行了视察和检查。人大代表在视察和检查过程中,一是认真听取了县(市)区政府关于环保执法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工作汇报。二是召开了由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与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了社会各界对环保执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视察和检查。四是实地采访了治污排放不达标的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询问其向全社会公开承诺的治污排放措施及目标完成落实情况。五是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及有关企业反馈了人大代表的视察意见。视察检查结束后,视察组全体成员召开了分析总结会,既充分肯定了全市环保执法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与建议。
[视察检查全市夏粮征购和农民负担情况] 为保障《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粮食收购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减轻农民负担的决策在全市有效地贯彻落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力度。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6月6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00年农民承担费用及劳务预算安排和减负措施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促进农村发展稳定提出了审议意见。二是5月20日举办了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主任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参加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律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系统地学习了减负法规政策和市委的有关文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敬山、副主任朱永勤对加强人大监督,保障减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并要求各级人大都不能为加重农民负担的事项举手表决。三是6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就夏粮征购期间在全市开展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活动进行了部署。四是8月9~2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联合检查组,由副主任雷书声任组长,副秘书长王秀德、史建民、吕兆祥,农工委副主任李明亮任副组长,市人大农工委、市委政研室、市农监办、市农业局(农经站)、市物价局、市技术监督局六个单位有关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共同参加,用15天时间,对六县一市二区的26个乡镇、24个粮管所,76个村委会的夏粮征购工作和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抽查,走访农户586户、村民近千名,重点围绕贯彻“两条例一决定”和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农民合理负担,定项限额,保持相对稳定,一定三年不变”的要求,对小麦征购的等级价格、农民负担的预算、监督卡的发放、统筹提留资金的使用、收取农民负担的方法、涉农收费文件等1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和实地查看。通过检查,全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法规政策,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农村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农民增收困难,由于粮食价格下降,农民缴纳的粮食数量比上年有所增多,负担重的呼声仍较强烈;个别地方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仍比较突出,减轻农民负担的任务还相当艰巨。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①在全市夏粮征购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对2000年夏粮征购期间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在此基础上,组织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按照9月12日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八个禁止”的要求,对全市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分门别类,逐个纠正,加强监督,防止反弹,切实把农民负担减下来。②对夏粮征购中市人大代表视察和检查组抽查中发现的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由市政府责成农监部门,按有关规定分类整改,处理到位。③严格按照《粮食收购条例》,规范粮食收储企业的行为。
[张德广来商丘检查“一法三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8月21—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副主任苗玉堂,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副主任杨万书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在市领导刘新民、史培德、刘满仓、庄敬山、张鸿勋、朱永勤、崔为工的陪同下,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简称“一法三条例”)在商丘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商丘市人大组织的“一法三条例”执法检查情况。通过检查,张德广副主任认为,由于党委高度重视,人大组织周密,政府主动配合,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商丘市“一法三条例”落实情况是好的,执法检查工作是扎实有效的,对商丘市“一法三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来商视察]12月14—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广、新华社总编辑南振中和裴群国、林作楫、张世霖、张海燕等六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市领导刘新民、史培德、刘满仓、庄敬山、徐信凯、谢振生的陪同下,对商丘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情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视察与检查。先后视察了粱园、虞城、夏邑、宁陵等县区乡镇企业发展情况、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和畜牧业发展情况,并深入部分乡镇与基层干部座谈乡级财政状况,了解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
视察组认为,近几年,商丘市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变化较大,取得的成绩较为明显。视察组结合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①要注重研究市场需求,做好信息引导和服务工作。②商丘是产粮大区,要做好粮食的转化,必须把畜牧业作为今后发展的重点,放在突出位置。③切实加强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④要加快农村税费改革,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⑤抓好乡镇增收减员工作。⑥商丘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厚,对具有的这份得天独厚的文化遗产要倍加爱护,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要利用好、保护好,进行深度开发,使之成为商丘新的经济增长点。
视察组表示,对视察中发现的属于上级政策方面的问题和商丘市提出的建议要求,回去后将积极反映,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将督促有关方面研究解决。
[中共商丘市委人大工作会议]2000年11月2日,中共商丘市委在商丘豫东宾馆隆重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法检两长,市直一级机构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共180多人参加了会议。中共商丘市委书记刘新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敬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史培德在会上作了讲话。中共柘城县委、夏邑县人大常委会、市财政局、睢阳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典型发言。会议讨论了《中共商丘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市委书记刘新民在讲话中指出,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切实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每届党委任期内必须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党委作出的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要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对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要及时研究答复。要不断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实施领导的方式方法,凡是法律规定并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事项,都要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动员全市人民去贯彻落实。同时.党委要认真协调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保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各司其职,形成分工负责、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要切实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把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列入党委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树立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要把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党委干部队伍的总体规划,积极地、有计划地推进人大机关干部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干部的交流。他要求,要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合理确定工作人员编制,确保各级人大工作正常开展。要切实重视解决人大工作和机关建设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开展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落实好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敬山在讲话中指出,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重视。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重视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作用。他强调,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在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把“三个代表”作为根本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改革和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着力抓好监督工作,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中共商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史培德在讲话中说,全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员,要正确处理政府和人大的关系,摆正位置,把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政府工作任何时候都必须切实遵守的一项原则,贯彻到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去。同时要给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以必要的财力保证。
会议结束时,市委副书记刘满仓代表市委作了总结讲话,指出,这次会议议题集中,富有成效,达到了统一思想、交流经验、明确任务、振奋精神的目的。通过会议,大家在五个问题上形成了共识:一是在召开这次会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上形成了共识,二是在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上形成了共识,三是在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上形成了共识,四是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形成了共识,五是在“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问题上形成了共识。
[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12月19—2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驻商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以及商丘选举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了为期4天的集中视察。参加这次视察的代表共37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4人、省人大代表10人、市人大代表23人。根据视察内容和代表工作性质划分了财经、农村、城建、法制、科教五个专业组,常委会相关工委主任任组长。视察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整农业结构、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情况;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情况;商丘市城市规划执行情况;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等汇报。代表在听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后,不畏寒冷,不顾疲劳,深入到机关、学校、工厂、农村及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对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乡镇企业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高速公路与公益事业重点工程建设、学校与看守所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视察与调研,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代表们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认真反馈,肯定了成绩,指出了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人事任免] 2月14—17日,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补选李汉聚为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史建民、贾保同、贾恒勋为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月2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金守信不再兼任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
吕侠雷、盂庆昌、石洪涛辞去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任命:王秀德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贾恒勋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贾保同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史建民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李明亮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辉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张修起为商丘市建设委员会主任;翟建国为商丘市审计局局长;韩道伟为商丘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包长修为商丘市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义品为商丘市水利局局长。
免去:吕侠雷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孟庆昌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石洪涛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秀德商丘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史同祥商丘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贾恒勋商丘市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贾保同商丘市审计局局长职务;李汉祥商丘市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义品商丘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万克才商丘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4月7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邓燕华为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接受:王真辞去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窦凤陵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赵华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6月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王德枝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胡学亮为商丘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唐勤昌为商丘市民族宗教局局长;蔡永礼为商丘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高继峰商丘市统计局局长职务;秦友堂商丘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蒋笃亮商丘市民族宗教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和平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新建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秀兰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杜建华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陈景波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利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恩志商丘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李玉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王克云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利华、徐枫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贾保安、郭建国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田秀兰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免去:王利华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郭建国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8月4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吕兆祥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潘化亮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丁勇军、王玉民、王怀东、王荫强、阎文俊、朱俊强、李军民、张全明、杜秀生、张颖、何宗启、李献章、林光弟、夏文祥、高建军、贾仕礼、贾其亮、党海洲、焦绍建、潘宇20人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0月12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张绳祖为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高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玉玲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辉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张辉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12月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任命:许家林为商丘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棘振山商丘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