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商丘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商丘市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向财政局作了通报,财政局及时报告了对初步审查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会议期间,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8%,比上年增长9.9%;支出完成38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4%,增长8.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3亿元,为预算的98.4%,增长2.1%;支出完成47.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9.5%,与上年完成数持平。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1.4亿元,基金支出58.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2亿元,基金支出23.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2.7亿元,支出47.8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72亿元,支出9.56亿元。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按照“持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推进财政改革,财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8.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12.8亿元,其中市级收入23.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12.8亿元,其中市级支出42.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4亿元,全部安排支出。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0.7亿元,支出预算10.4亿元,年度结余0.3亿元。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符合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的规定,贯彻落实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体现了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重点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支持保障民生,支持生态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预算安排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基本可行。建议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商丘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圆满完成全年的预算任务意义重大。为此,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认真分析研判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创新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增加实体经济投入,增强财政增收后劲。加大对重点财源、新兴财源的支持力度,大力涵养财源,完善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同时防止收过头税等问题,增强我市财政增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坚持依法理财,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对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的分析预测,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管理,清理整合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创新发展和保障民生。研究改进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核和监督,着力解决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不细化、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
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在保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促改革。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大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还要建立健全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管理机制,开展对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绩效意识,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实行限额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与年度预算有效衔接。规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的公开工作,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建立全面、规范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罚力度,严肃纠正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