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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琦对我市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6-10-13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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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琦带领市人大常委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岳爱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宁陵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市第一实验小学、市实验中学初中部,宁陵县第三实验小学、葛天中学。在市第一实验小学,检查组查看了学校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餐厅卫生状况,对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校园文化氛围浓厚给予了赞扬。在实验中学初中部看到学校管理不够规范,校园内两个单位的家属区与教学区混在一起,校外人员在校内摆摊设点、食品安全监管缺失、校园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检查组当即责成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在宁陵县第三实验小学、葛天中学,委员们看到校园操场整洁,各项专栏丰富多彩,学校制度齐全,管理有序到位感到很满意。随后在宁陵县政府召开了座谈会,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县两级政府贯彻落实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汇报,与会代表踊跃进行了发言,分别发表了自己的认识和看法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几年来,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印制了宣传册并发至各学校,积极宣传“一法一办法”基本内容。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很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合理优化学校建设布局。近年来,在市区连续把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逐一抓落实,先后新建和改扩建项目24个。极大地缓解了城市学校“入学难”、“大班额”现象;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日趋合理,农村学校建设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巩固率日趋稳定。三是逐步实现师资均衡配置。从2009年开始启动“特岗计划”以来,全市已累计招聘“特岗教师”3680名,改变了教师的知识结构和精神面貌;加大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对口支援薄弱学校的力度;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提升了广大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四是教学质量整体有较大提升。各级教育机构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义务教育质量有较大提高。五是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加强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逐年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今年已达生均6000元。通过检查,了解到我市在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如“一法一办法”宣传普及工作还不够到位、我市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教育经费投入尚有不足、学校布局规划相对滞后、教师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王琦副主任对今后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义务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运用各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深入学习、宣传、普及好“一法一办法”,使人民群众熟悉“一法一办法”中政府、学校、教师、学生、教育质量、教学保障等有关标准要求、补助政策等规定,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二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标准办学。强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校舍建设的标准化、师资配置的标准化、教育教学设备的标准化、附属生活设施的标准化和学校管理的标准化;积极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优化城乡教育布局,调整和完善城镇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重视新建居民区学校配套建设,落实学校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有关规定,逐步解决学位不足、面积不足、班额过大等问题。三要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创新教师补充方式,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大力推进城乡、学校之间校长、教师交流,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积极实施名师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四要高度重视学校、学生的安全工作。建立校园安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应特别重视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主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清理取缔校园周边网吧、流动餐点,建立学校及周边防控网络,在主要地段设立治安岗亭,确保学生安全。五要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能力。全面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市、县两级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优化教育投入结构,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同时加强对教育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