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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树群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10-27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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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树群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沛、张新、杨继民、王琦、刘连昌,秘书长金世超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史根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同占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忠良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组成人员44名,实到37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所提001—005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商丘市开放招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畜牧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接受人大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测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书面)。

  会议最后,周树群作了讲话。关于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他要求,“一府两院”要进一步健全办理工作协调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办理力度,创新办理机制,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现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建议办理的检查督办,不断提高建议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

  关于民事审判工作,周树群强调,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切实履行民事审判职能,更加重视信访工作,强化审判队伍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关于评议工作,周树群指出,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评议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群众对4个被评议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评议有期限,整改无尽期,被评议部门要克服“过关”思想,持续深化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巩固评议成果。市政府要加强对被评议部门整改工作的督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继续跟踪监督,真正使评议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会上,周树群还对开放招商工作、两个执法检查报告、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