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商丘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委各有关部、委,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局、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商丘军分区政治部,商丘武警支队,驻商的中央、省有关单位,市直各有关群众团体: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商丘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10日在商丘举行(代表3月9日上午报到),会期4天(含报到日、预备会1天)。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表团的组成
会议期间,将组成10个代表团。即:六个县、三个区(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组成一个代表团,驻商解放军武警部队及各县、区武装部的代表组成一个代表团。市直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的代表团。
二、会议列席、特邀、旁听人员
列席人员:按照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列席人员名单,各县、区列席人员随县、区代表团活动;市直及驻商单位的列席人员单独编组活动;驻商部队列席人员随解放军武警代表团活动。
特邀人员:通知、报到和材料的领取由市委老干部局专人负责。
旁听人员:由梁园区、睢阳区人大常委会各审查、推荐并组织10名公民旁听会议,材料会上发放。
列席人员、特邀人员、旁听人员只参加3月10日9时的第一次大会和3月11日14时30分的第二次大会,会议材料于3月8日16时以后到市人大机关6号楼二楼(6205房间)会议室领取,领取材料时需持此通知。大会主会场安排在市体育馆。
三、代表团驻地安排
本次会议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夏邑县、睢县、民权县代表团食宿和代表团会议安排在维景国际大酒店(神火大道南段);虞城县、柘城县、宁陵县、解放军武警代表团食宿和代表团会议安排在华驰粤海大酒店。
四、通知和报到办法
请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本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在市直工作的代表,由本人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军分区、商丘驻军和武警部队的代表,请军分区政治部负责通知并组织报到。代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须请假的,须经大会秘书长同意。
市人大代表于3月9日8时至10时30分到驻地报到,10时30分在维景大酒店三楼八方多功能厅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15时在市体育馆召开预备会议。
各县、区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的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直接到代表团驻地报到;市直代表直接到本人所在代表团驻地报到。
五、关于代表团随团工作人员
各代表团随团工作人员,分别由县、区党委和军分区政治部进行政治审查。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工作人员负责本团的记录、会务、生活等工作。各代表团工作人员的人数具体分配如下:夏邑县、虞城县、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柘城县、睢县、宁陵县、民权县各4人;解放军武警代表团2人。各代表团工作人员不得超出上述规定数额,代表请勿带随员。
六、其他事项
1、代表和随团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须带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由各代表团集中,并将中共党员人数报大会秘书处组织组。
2、请各代表团派两名先遣人员,于3月8日15时前到市人大机关二楼会议室报到,领取会议材料及办公用品。
3、为了方便工作,服务代表,县、区代表团各带小车2部,解放军代表团带小车1部。
4、代表团来商报到时,各县、区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安全。
大会秘书处秘书组电话:3288215(会前)
总务组电话:3289566(会前)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