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史根治同志辞去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3-28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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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史根治同志,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史根治同志辞去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