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6-22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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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树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沛、王琦、刘兵和秘书长金世超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倪玉民,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和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凤翔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组成人员46名,实到41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倪玉民所作的市政府关于制定《商丘市城区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商丘古城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确定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单位。

  完成各项议程后,周树群作了讲话。就做好《商丘市城区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周树群指出,要坚持开门立法,扩大社会有序参与,针对立法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现实与前瞻的关系,立足商丘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增强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确保法律条款可操作、真管用。

  周树群就进一步抓好《商丘古城保护条例》实施提出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古城保护在法制化轨道上有序推进;要尽快出台详规,为古城建设提供科学遵循,确保古城的保护利用科学合理,依规有序;要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将条例的刚性约束力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督促落实各项管理职责;要注重文物保护,使文物保护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良性轨道;要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施行;要搞好协同配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古城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形成合力。

  关于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周树群强调,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是法律授予人大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要认真制订评议方案,5月份正式启动;通过评议,促进部门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评出动力,评出干劲,评出担当尽责、务实作为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