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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来源:商丘市人大常委会 时间:2025-09-16

  一、承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调查、检查有关涉农方面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意见。

  三、受主任会议委托,听取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汇报。

  四、负责初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议案、质询案和决议、决定草案,并提出初审报告。

  五、草拟农村工作方面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活动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提出总结报告,并受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委托,对涉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件跟踪监督。

  六、对口督促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

  七、承担上级交办的涉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办理涉农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九、加强与上下级人大农工委、市政府农口单位的联系,沟通情况,为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十、积极参与涉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

  十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领导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联系的部门主要有: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气象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农机发展中心、市农林科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