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来源:商丘市人大常委会
时间:2025-09-16
一、承办或参与有关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台湾事务方面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对依法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上述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报告。
二、调查了解和检查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台湾事务等有关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效力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台湾事务方面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有关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等监督活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四、结合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提出年度常委会领导出访计划,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负责相关申报管理工作。
五、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有关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台湾事务方面的执法检查、调研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六、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立法、监督及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台湾事务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调研,对该方面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件进行跟踪督办。
七、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八、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九、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联系的部门主要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外侨办、市台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