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来源:商丘市人大常委会
时间:2025-09-16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是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和示范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和委托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示范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工作委员会的作用。
二、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实际,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密切联系辖区内的人大代表,组织和指导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
四、督促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上级人大转办的信访件的办理工作。
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研,对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市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根据职责做好辖区内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联系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基层人大作用。
七、听取示范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积极推动示范区法治化建设,深化依法治区,对“一府一委两院”派出机构、垂直部门和管委会内设机构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九、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领导和示范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