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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14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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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商人常办〔2016〕27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7至10月对我市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7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本辖区的执法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琦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入到我市第一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初中部,宁陵县第三实验小学、葛天中学等地对学校的办学理念、制度建设、基础建设、教学设施、生活服务、师生权益保障、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听取了市县两级政府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汇报,全面细致地了解了“一法一办法”在我市贯彻落实的情况。现将此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4月12日经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和2015年进行了两次修订。《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于2013年5月30日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一法一办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规范和完善了义务教育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等管理规定和标准要求,为我国义务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法律环境。自“一法一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65所,其中小学2151所、初中404所、特殊教育学校10所。在校生106.2万人,教职工80514人。小学、初中入学率和毕业生合格率均达100%,适龄三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85%。

  1、加强学习宣传。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积极组织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宣传册并发至各学校,积极宣传“一法一办法”基本内容,让其深入到学校的教师、学生心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很好的舆论氛围。

  2、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城乡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即: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教6000元/生·年,基本满足学校正常运转必需的经费需求。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学校补助办公经费共计74110.9万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4119.5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每生每年安排30元取暖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提高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落实了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按国家现行教师工资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按月足额发放;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各级财政设立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县(区)级报账、集中支付。

  3、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在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均衡配置、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睢县、夏邑、虞城三个县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和国家认定,成为我市首批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区)都要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标准。(2)关爱特殊群体,实现接受义务教育机会的均等。一是进一步完善“两免一补”政策,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二是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减化手续,完善服务,基本实现了“应入尽入”。三是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积极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程,着力构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监护、帮扶体系,形成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四是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目前我市每个县(区)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按照省定标准,今年市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标准。(3)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按照所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学区内的适龄儿童要全部接收。严格教辅资料准入制度,禁止乱订滥发教辅资料,严禁教师节假日有偿补课、有偿校外办班、有偿家教等,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总量,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全面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深化基础教育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打造高效课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4)强化校园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努力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平安校园建设目标责任书,狠抓平安校园建设日常工作,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采取多种方法,多方面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督查整治。各级各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督查,由综治办,教体局、公安局、城管局、卫计委、食药监局、工商局、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饭店、超市、旅馆、网吧、游戏厅等全面进行排查,狠抓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及时消除校园周边不安全隐患。四是加强治安防范,落实人防技防措施。不断加强学校内部治安防范管理,严格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推行了“一校一警”制度,切实有效地维护了校园安全工作。

  4、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及管理工作。(1)严格教职工编制管理。加强了教育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将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建立机构编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规范了教职工编制管理。全面落实《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坚持“凡进必考”,从源头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2016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需求计划372人,目前已报省教育厅。同时根据《河南省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根据辖区内中小学在校生人数,认真做好编制测算,以教育部门提供的最新在校生人数为依据,统一县乡农村和城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重新核定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于原核定编制数大于新核定编制数的,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收回多余编制;对于原核定编制数小于新核定编制数的,由市机构编制部门在编制总额内增加缺额部分,用于解决部分学校聘任教师的编制问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市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在校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合理配置教师资源。(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师德修养不断提高。一是建立明确的约束和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把师德师风纳入《教育系统教师年度考核办法》。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市进行排查,对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对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收取学生或家长财物的行为等败坏教师队伍声誉和教育形象的失德行为进行查处。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止行为,让教师“不敢为、不能为”,对出现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学校,进行责任追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二是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树立师德典型,营造师德师风建设良好氛围。近年来组织开展了师风师德报告会、演讲会340场;开展了师德师风先进校的创建工作,并有25所学校被评为省级师德师风先进校,80所学校评为市级师德师风先进校。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有力的促进了全市师德建设工作,并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广大教师树立了榜样,有效的促进了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

  二、“一法一办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一法一办法”宣传普及工作不够到位。广大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要求了解不够,对法律法规知晓度较低,“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还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

  2、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仍然薄弱,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市区校际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城区学校布局还不尽合理,在城区旧城改造、新建居民小区和商丘新区建设中,学校的建设与城市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入学难、入园难”的现象依然存在。

  3、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城区学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扩容,但教师编制严重紧缺,近十几来教师编制一直没有增加,农村教师知识结构不合理,教师配备不均衡,部分学科专业教师匮乏。特别是专业要求较高的英语、微机、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师仍有缺口,农村学校规模小、布局分散、生源不足,致使“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要求很难落到实处。

  4、校园安全工作存在一些隐患。部分学校存在专职保安人员的聘用及各项技防设施不够齐全的情况。校车的管理、消防知识宣传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用电安全教育、防溺水、防雷电演练等存在不到位现象。如在检查中发现市实验中学初中部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存在没有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缺失,校园安全存在一定隐患等问题。

  5、经费保障还需加大。由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尽管政府教育投入总量在不断增加,但主要是用于教师工资增长、生均公用经费、市区学校建设经费等,还不能完全满足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三、对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好“一法一办法”的重要性,将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普法教育宣传中去;要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运用各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深入学习、宣传、普及好“一法一办法”,使人民群众熟悉“一法一办法”中政府、学校、教师、学生、教育质量、教学保障等有关标准要求、补助政策等规定,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一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实施的“全面改薄”工作机制,以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为重点,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努力消除大班额;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二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强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校舍建设的标准化、师资配置的标准化、教育教学设备的标准化、附属生活设施的标准化和学校管理的标准化。积极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优化城乡教育布局,调整和完善城镇中小学布局规划。重视新建居民区学校配套建设,落实学校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有关规定,逐步解决学位不足、面积不足、班额过大等问题。

  3、强化教职工编制管理和师资配置能力。一要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要求,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寄宿制以及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实行倾斜政策,以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加强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创新教师补充方式,加大补充力度,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二要完善教师交流机制。大力推进城乡、学校之间校长、教师交流,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县域内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要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积极实施名师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4、高度重视学校、学生的安全工作。进一步优化学校周边环境,要建立校园安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应特别重视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主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深化青少年身心健康环境,消除引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诱因,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清理取缔校园周边网吧、流动餐点,建立学校及周边防控网络,在主要地段设立治安岗亭,确保学生安全。

  5、加大教育投入。一要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市、县区两级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二要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进一步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益,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教师培训等方面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三要进一步优化教育投入结构,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同时加强对义务教育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