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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发布时间:2010-12-31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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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商丘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2月23日至25日在商丘举行。共有代表550名,出席会议的代表536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陶明伦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付元学作的《关于商丘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陈书英作的《关于商丘市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作的《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海萍作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广军作的《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审议,会议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商丘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商丘市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王敏、冯培东、朱玉柱、刘沛、刘树邦、李新敏、吴海燕、张义品、张民强、陈守田、陈苏河、魏作振12名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月5日上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付元清、陈海娥、胡家印、高道春、张建民、刘慧生及秘书长金世超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商丘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列席人员名单、特邀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及以上各项名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草案);审议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议办理的规定(草案);审议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徐晓瑞商丘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卢建华商丘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任命李冰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卢建华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鹰翔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班志立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副主任,张勇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梦君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高献涛在讲话中就商丘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提出要求。市政府副市长贾瑞琴及法、检两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4月2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付元清、陈海娥、胡家印、高道春、张建民、刘慧生,秘书长金世超和委员共46人出席会议。市领导张国伟、翟建国,市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免去吕兆祥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汉祥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孙士法商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刘树邦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魏作振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新敏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恕海辞去商丘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提请确认对市三届人大代表蒋铁亮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表决确定了市粮食局和市科技局为工作评议单位。会上,高献涛就关于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会前,邀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一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引端,作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专题讲座。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2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付元清、陈海娥、胡家印、高道春、张建民、刘慧生,秘书长金世超和委员共45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的汇报、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所提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反渎职侵权检查工作报告所提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曹南燕、林源祥“商丘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广军的提请,任命褚晓峰、袁维杰、赵豪、翟咏华、许慧君、赵文博、司维、闫长宏、孟萌9名同志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最后,高献涛就产业集聚区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作了重要讲话。市领导曾昭宝、王清选、万克才,市法检两院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8月12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付元清、陈海娥、胡家印、高道春、张建民、刘慧生,秘书长金世超和委员共44人出席了会议。市领导张国伟、谢玉安、万克才,市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财政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商丘市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根据市长陶明伦的提请,决定任命张云海同志为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上,高献涛就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的经济工作和学习贯彻卢展工书记在全省人大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提出要求。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0月1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付元清、陈海娥、胡家印、高道春、张建民、刘慧生,秘书长金世超和委员共46人出席了会议。市领导张国伟、曾昭宝、李思杰、翟建国,市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林业生态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科技局、市粮食局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及起草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产品质量法》、《就业促进法》和《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民事审判工作汇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的决议》。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海萍的提请,决定任免周德芳等47名同志的审判职务。会上,高献涛就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工作、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工作作了讲话。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2月1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付元清、陈海娥、胡家印、高道春、张建民,秘书长金世超和委员共43人出席了会议。市领导张国伟、耿清国及市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商丘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出口创汇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教工委、农工委、城建环保工委向会议提交的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的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高鹏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孟昭海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议案;根据市政府张国伟的提请,任命薛涛同志为商丘市商务局局长、李光武同志为商丘市粮食局局长职务的议案。高献涛向被任命的4名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2月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付元清、陈海娥、胡家印、高道春、张建民、刘慧生,秘书长金世超和委员共41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通过表决,补选冯永臣同志为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高献涛对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政府职能部门做好调研工作提出了要求。会前,市委党校姚波作了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

  【铁代生调研商丘农民增收情况】3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铁代生带领省人大农工委副主任张同立、杨汝北,省农业厅副厅长郭鹏亮、刘怀攀及省直有关单位的同志组成调研组到我市调研农民增收情况。在市长陶明伦,市委副书记张文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付元清、刘慧生,副市长李思杰等领导的陪同下,调研组深入到我市的夏邑、宁陵两县进行调研,听取了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实地走访农户并与部分基层代表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会上,铁代生指出,农民增收是“三农” 工作的核心,做好农民增收工作,一要进一步分析农民增收的严峻性、紧迫性与重要性。二要认真总结实践中摸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提高。三是要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办法。

  【市人大机关开展革命传统教育】4月2日,清明节前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付元清、胡家印、高道春、张建民、刘慧生,秘书长金世超和机关全体人员,到永城市陈官庄淮海战役烈士陵园祭扫烈士陵墓,缅怀先烈事迹,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高献涛在祭扫活动仪式上作了讲话。

  【人大代表视察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6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胡家印、张建民,秘书长金世超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副市长贾瑞琴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重点对我市城市建设与管理情况、违法建设及处理情况、市区内河水系污染治理情况等进行了专题视察。代表们先后对蔡河、园林绿化、违法建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道路整修、市容交通、环境卫生等进行了实地查看。汇报会上,高献涛强调,要围绕“水通、水清、水美”的建设目标,加快总体规划编制,尽快落实详细规划;采取多种渠道,落实治理资金;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努力把城市建设好、管理好。贾瑞琴作了专题汇报。

  【刘新民到商丘调研民营企业发展情况】6月2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民带领调研组莅商调研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市领导陶明伦、高献涛、曾昭宝、高道春、刘明亮等陪同考察。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夏邑县、虞城县实等地考察了部分民营企业。在座谈会上,刘新民对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了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动员大会】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对市科技局和市粮食局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付元清、陈海娥、胡家印、高道春、刘慧生,副市长李思杰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有关单位参加了会议。高献涛在讲话中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工作评议中一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工作评议,切实抓紧抓好评议过程中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工作评议顺利进行。二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地抓好工作评议。三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工作评议与被评议部门日常工作的关系、评议工作领导组与被评议部门的关系,把评议工作做好。四要把整改贯穿到工作评议的始终,端正态度,制定措施,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到我市调研】7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5人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陪同下,到我市就贯彻落实新选举法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进行调研。21日上午召开了座谈会,全国人大调研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选工委陪同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付元清,秘书长金世超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2个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参加了座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副局长李维国指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对这次调研高度重视,准备充分,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对选举法和代表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理解的既深刻又全面,并对如何做好县乡换届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选举法的实施和完善、制定指导县乡换届的规范性文件起到了很好的参考作用。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工作的决议】(2010年10月13日商丘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自2009年我市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推进部门齐抓共管,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会议指出,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目前,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任务仍十分繁重,治理成效与人民群众期望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为进一步促进政府加快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工作,特作如下决议: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完善我市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的一项重要工程,也是符合全市人民迫切要求改善人居坏境的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把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快推进,切实把这一重点工程办实办好,实现商丘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新跨越。二、强化规划先行理念,加快城区生态水系整体规划编制。制定城区内河水系整体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符合商丘实际,注意把对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利用规划纳入其中。要注重总体规划与各项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和补充,依据整体规划,及时制定出台城区内河综合治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三、坚持分步实施,循序推进工作。要按照各项规划和计划安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阶段性治理目标。从现在开始,首先完成对占压河道两侧建筑物的拆迁工作,2013年底要完成污水管网铺设、泵站和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河道清淤、护坡、堤顶硬化工作,2014年底完成河道两侧的绿化和亮化工作,到2015年基本解决我市城区内河河床淤积、河水污染、河貌损坏、挤占河道等问题,使我市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四、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资金落实。市政府要把每年的内河水系综合治理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并做到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综合治理经费。同时,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以河道整治带开发的整治模式,通过对河道两侧的土地整理、开发和利用来解决部分建设资金,达到双赢目的。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积极引导全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一步行动起来,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营造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我市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进治理工作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将把监督和支持我市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计划地开展专题视察、组织人大代表调研,及时了解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治理工作献计献策,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