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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杨继民副主任对我市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5-07-30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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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继民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我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柘城县、民权县等地实地查看了商丘工学院、商丘中学、商丘学院、柘城外国语中学、柘城新城幼儿园、民权九九高中、民权县东区实验幼儿园等民办学校建设和发展情况,并听取了市、县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汇报。市政府余新艳副秘书长、市教体许家林局长及被查县人大、政府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工作,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形成了依法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是各级政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不断更新观念,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效果十分明显,在促进全市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检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在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民办教育机构管理还不够规范、民办教师队伍不够稳定、多渠道扶持培育力度不大等并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杨继民副主任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学习,作为普法教育内容之一,强化责任,多层次、多渠道学习好、宣传好,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二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利用多渠道资金筹措形式,支持和扶助民办教育机构逐步发展壮大。三要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机构监管的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教育教学、教师培训管理等工作经行严加监管,发现办学条件不达标、安全隐患大、办学思想不端正、违背教育规律等违法违规现象关停取缔。四民办教育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致力于培养各类高素质人才。民办教育事业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民办教育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要有奉献精神,牺牲精神,不能只顾经济效益。民办教育要遵循教育办学规律,致力于创品牌,培养高素质人才,同时办学机构负责人和教职工要有开拓创新精神,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