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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6-02-24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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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我市地方立法工作,2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协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琦、市政府副市长王仲田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睢阳区人大常委会、睢阳区政府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我市2016年立法计划和制定《商丘古城保护条例》工作安排,介绍了商丘古城立法前期工作和下一步打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琦、市政府副市长王仲田做了讲话。

  王琦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对商丘古城立法保护不仅各级领导重视,社会各界关注,人大代表有议案,政协委员有提案,人民群众有呼声,我们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二是要各司其职。要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严把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程序,在法规起草过程中要积极参与、提前介入。政府法制办要发挥好主体作用,积极担负起法规起草过程中组织协调,对法规草案严格审核把关,多层次多方面征求意见建议,认真进行修改完善。睢阳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法规起草工作;三是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各单位按照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四是要搞好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各单位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共同完成古城保护的立法工作。

  王仲田指出,制定《商丘古城保护条例》体现了市人大对商丘古城保护的重视,体现了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推进古城立法;古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要依法依规,并结合商丘古城实际,认真推敲,努力制定出一部有特色、高质量的法规;古城保护条例通过后,要大力宣传,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发挥地方法规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