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期立法法培训班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10个省、自治区70个设区的市375名同志参加了培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树群、副主任王琦、法工委主任冯培东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班。
培训班围绕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特别是设区的市依法正确行使地方立法权进行了学习研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等八位领导同志作了专题讲座,涵盖了宪法实施与监督、立法法修改、立法体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地方行政立法、立法项目确定、立法程序、立法技术、备案审查等多个方面,湖南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介绍了地方立法工作的先进经验。整个培训活动精心准备,内容生动丰富,理论解读系统权威,实际操作针对实用,对新形势、新任务下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培训期间,常委会主任周树群、副主任王琦严格以身作则,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要求,参会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严守各项纪律、积极沟通交流。通过学习,深化了对国家“立法人”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明确了立法工作要坚持的原则和要求。
一是增强了对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国人大法工委李适时主任指出:“立法就是立规定矩,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立法不是简单的写几句条文,而是要把立法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党委决策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结合起来,及时将党委重大决策转变为法规规范,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改革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
二是解决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惑。此次培训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地方立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有效解决了实际工作中困惑已久的问题,对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讲授的《关于地方行政立法的几个问题》,对地方立法如何在不与上位法抵触的情况下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作了深入细致的阐述;全国人大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讲授的《立法技术规范》,从法的名称、体例;法的要素、结构;常用条款、常用句式的表述等各个方面讲述了立法语言的规范运用。
三是提升了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更好的指导地方立法,此次培训班安排了分组讨论,并邀请湖南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有关负责人就本地立法工作中积累的先进经验做了介绍。特别是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晓芳讲授的《深入贯彻落实立法法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以厦门市人大近年来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为例,详细介绍了立法规划与计划的编制、法规起草、审议、报批等各个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对新获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借鉴意义。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在培训班结业讲话时,对分组讨论时各地市提出的主要问题一一作了回应,有针对性地解答了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