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对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8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连昌率领部分市人大代表深入示范区、虞城县等项目工地,对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示范区、虞城县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中建七局建筑工地、市康达污水处理厂、爱玛电动车厂、恒大商砼搅拌站、虞城县中杰电动车厂、大虞春秋建筑工地、虞城污水处理厂、虞城响河公园、木兰大道加油站等处实地检查督导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成员都认真听取汇报,了解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给予指导。
返回途中,部分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较好的意见和建议。
刘连昌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成绩,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刘主任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监督;三要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长效机制;四要统筹兼顾,在依法治理好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又要发展好经济。
最后,刘连昌副主任对省人大莅商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