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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琦参加第二十二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09-10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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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至9日,第二十二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的副主任、法工委(法制委)负责同志;立法法修改前已享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5个民族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由分管立法工作的蒋笃运副主任带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关少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三处处长李哲以及郑州、洛阳、商丘、鹤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增强地方立法特色;进一步落实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工作,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加强设区的市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深化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努力将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会议共收到交流论文87篇,吉林、天津、浙江、厦门等8个省、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做了工作经验交流发言。会议还专门安排时间分9个小组对李建国副委员长的重要讲话和各省、市的经验交流发言进行了讨论和工作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琦参加了第6小组的分组讨论,介绍了商丘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情况与做法,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加强地方立法人才业务培训和注重地方立法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9月9日上午,在第一阶段的会议上,9个小组代表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在第二阶段的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就“怎样做好统一审议工作”向参会人员作了辅导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作了会议小结,对各地在立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准确把握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提高立法质量、立法工作队伍素质与能力四个方面对贯彻本次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还决定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将在广西南宁召开,并举行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向广西人大常委会的交接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