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主页 > 调查研究
关于《河南省中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14 来源:未知
A- A+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医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4至6月对我市贯彻执行《河南省中医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分别组织本辖区的执法检查,市直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在各县(区)、市直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继民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我市中医院、睢县中医院、睢县西陵寺镇卫生院实地查看了中医药服务能力情况和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并听取了市政府贯彻落实《河南省中医条例》实施情况汇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实地查看等形式,全面细致地了解了《河南省中医条例》在我市贯彻落实的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中医条例》取得的成绩

  执法检查组认为,《河南省中医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增强人民健康为目的,加强领导、深入宣传、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在规划制定、中医体系建设、中医服务能力、中医人才培养、中医文化传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中医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市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自《河南省中医条例》颁布实施后,全市各级政府及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普法宣传和中医政策法规研究,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宣传专栏、专家授课、绘制中医文化宣传墙、推广中医传统养生大讲堂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中医药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中医药的历史文化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养生保健的理念、作用和特色优势,宣传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使人民群众更加熟悉和全面了解中医药事业,使《河南省中医条例》不断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传承发扬中医药学的浓厚氛围,提高了利用中医药防病治病和自我保健的意识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扶持中医事业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思杰同志为组长的商丘市中医药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中医药工作,确保《河南省中医条例》贯彻落实到位。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县、区政府按照辖区人口不低于人均0.5元的标准设立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近五年来,国家、省、市、县共投入中医药建设项目资金6318.3万元。今年市政府预算60万元用于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将中医药纳入全民医保体系,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进一步促进了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各级政府将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合理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抓好政府主办的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形成以市、县(区、)中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为重要力量,以中医诊所、门诊部为补充,涵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近五年,市中医院、民权县中医院新建了病房楼,睢县、虞城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已完成并顺利搬迁,睢县中医院投资近5亿元,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成为全省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的市、县级中医院。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使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有力提升了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扩大了中医社会影响力,拓展了中医药服务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市现有中医医疗机构89家,其中三级中医医疗机构1家,二级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7家,一级10家,中医诊所71家。全市二级以上西医综合医院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了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和不低于医院总床位量5%中医病床。全市85%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了中医科。

  (四)加强人才培养,不断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高等教育,以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依托,按照中医药人才需求增设中医、针灸推拿专业,规划发展中医药教育,调整中医药教育结构和规模,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基本实践技能培养;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以国家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和课程为契机,加强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为培养合格的中医药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积极制定优惠政策,优化环境条件,大力引进中医药创新型、临床实用型和有独特技术专长的人才,努力实现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新突破;同时注重中医药人才培养,通过集中轮训、在岗培训、临床进修、专家讲座、中医继承等形式,不断提高在职中青年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注重选派学历高、素质好的中医药人员到上级医院、高等院校学习深造,进一步提高和优化中医药人员的技术层次和专业结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条例宣传贯彻力度还不够深入。宣传工作尚不够到位,广大人民群众对《河南省中医条例》了解不多,知晓度比较低,中医药卫生事业还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部分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法制观念不强,对中医卫生事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中医药事业当成关注民生、提高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全面发展的大事来抓。

  (二)对中医药发展的认识还不够深化。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发展中医药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忽视了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养生、治疗的客观优势,认为中医药只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从属和补充,中医药必须要按照现代医学的发展模式去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西轻中、淡化中医”的现象,一些地方和单位缺乏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致使中医药政策落实不到位,中医行政管理体系不健全,部分中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发展相对滞后。

  (三)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不足。近年来,虽然我市各级政府对中医事业的投入有了较多增长,但由于各类中医院大多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总体投入不足是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医疗机构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系统中,中医医疗服务的比例非常小,部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不足以弥补成本,加之财政补偿不足,迫使中医医院依赖设备检查等西医手段谋求医院发展,造成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弱化。在科研立项和科研经费的划拨上,中医药项目也远远少于西医,中医西医化,中医医师转而从事西医的现象较为普遍。

  (四)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全市中医医院发展相对滞后,从业人员待遇低,人才流失情况比较突出。人才匮乏成为影响中医药发展的主要原因。在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中,中医临床专家和中药资深专家较少,且年事已高。中青年技术骨干队伍尚未建立,中医药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后继乏人,人才断层问题比较突出。不少老中医的学术经验未得到传承,许多特色诊疗技术面临失传,一些民间传统验方、秘方开发不够。

  (五)中医药制剂的推广受到制约。当前,中医院院内中药制剂的管理是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我市部分县级中医医院条件有限,院内制剂的生产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使得过去一些在临床上疗效确切、群众欢迎的膏、丹、丸、散等院内制剂日渐萎缩,造成了积淀多年临床经验和民间智慧的中医药传统制剂被停用,使其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

  三、几点建议

  (一)要提高对中医药事业的认识。当前,中医药工作已经成为融经济、政治、文化为一体,提高国家和地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好《河南省中医条例》的重要性,将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普法教育宣传中去,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运用各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深入学习、宣传、普及好《河南省中医条例》,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对中医事业的投入,增加中医专项经费和中医药科研经费,使中医药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与卫生事业的发展相适应。进一步积极争取国家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不断加大对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院条件,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全市中医医院的社会竞争力。

  (三)要加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重点,以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重要力量,以乡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点为基础,以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四)要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核心。对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立项、鉴定评奖等方面要给予政策上的倾斜。重点加强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加强中医药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要进一步发挥名老中医的带头作用,鼓励名老中医多带徒授业,制定具体优惠办法,加快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制定以就诊量、临床疗效、群众认可度和基层工作经历为主要指标的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形成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人才激励机制,逐步放宽中医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政策。

  (五)要规范管理中医药制剂准入。自《药品管理法》实施以后,用管理西医西药的法规管理中医中药,剥夺了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诊所自制自用中药膏、丸、散等传统制剂的权力,造成几千年中医传承下来的“一人一方、一方一制”等好经验好方法没有生存空间,导致中医药的路越走越窄。为确保中医药持续发展,要充分考虑到中药制剂品种多样、配量较小、生产使用时间较短、价格较低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中医药制剂室准入门槛,使医院中药制剂有更大发展空间,同时也减轻群众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