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沛带领检查组先后到柘城县、宁陵县,检查《河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先后来到柘城县安平镇、邵园乡,宁陵县华堡镇、张弓镇,实地查看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和代表活动开展情况。在座谈会上,刘沛指出,此次检查旨在进一步推动《条例》在全市各县(市、区)深入贯彻实施,助推乡镇规范化建设,让乡镇人大按《条例》规定依法履职,促进全市乡镇人大不断提高工作和建设水平。各级党委要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配备工作,改善乡镇人大工作条件,加强阵地建设。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严格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为商丘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在全面检查了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检查组对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员配备情况、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召开情况、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开展情况、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所需经费保障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详细了解贯彻执行《条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征求进一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