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树群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
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主任会议,专题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树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沛、王琦、刘兵、姬脉常和秘书长金世超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实现经济社会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实践。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路和举措,推进营商环境立法恰逢其时。会议同意将《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周树群强调,一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加快推进我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工作,为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做到市场主体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三要可操作真管用。条例的各项规定要增强刚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做法进行总结,使其上升为法律规定,推动职能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