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主页 > 人大要闻 >人大要闻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5月12日召开
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未知
A- A+

  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树群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沛、王琦、刘兵和秘书长金世超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祖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楚耀华,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副秘书长及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和列席人员名单,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议办理的规定(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商丘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周树群指出,召开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开好这次人代会,是我们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扎实有效做好筹备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压实压紧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事事有人负责、件件有人落实。

  要做好疫情防控,科学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专案,完善落实会议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大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周树群强调,各县(市、区)人大要组织代表做好会前培训,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问题,聚焦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开展视察、走访、调研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大会期间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准备。要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参会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大会各项纪律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服从大会统一安排,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