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7月31日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鹰翔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赵廷显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卢建华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翟允民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俊波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旗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苏河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一民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东明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文忠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侯兴海同志为商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高昕同志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根据《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市人大常委会的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主任、副主任,职务未变动的,不再履行任命手续”的规定,下列同志的职务连任。
金世超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 辉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闫树秀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王 敏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 冰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冯培东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冯书建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卫华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薛宏伟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王 超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范 杰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家勋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梦君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贾瑞军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步兴亮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发科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 勇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 彬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班志立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王金启同志为商丘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朱向东同志为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许家林同志为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建民同志为商丘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明亮同志为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杨月峰同志为商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李建仓同志为商丘市公安局局长;
于水旺同志为商丘市民政局局长;
王全国同志为商丘市财政局局长;
王冰同志为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幸生同志为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丁凡华同志为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侯永同志为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守奎同志为商丘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付绍玉同志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爱民同志为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玉明同志为商丘市水利局局长;
孟伟同志为商丘市农业局局长;
韩涛同志为商丘市林业局局长;
海继增同志为商丘市畜牧局局长;
薛涛同志为商丘市商务局局长;
孙玉林同志为商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树仁同志为商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陈书英同志为商丘市审计局局长;
冯华亭同志为商丘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伟岸同志为商丘市统计局局长;
李美玲同志为商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索义同志为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戚征伦同志为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高中友同志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银亭同志为商丘市粮食局局长。
批准任命:
徐爱国同志为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金环同志为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汪守哲同志为虞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维冠同志为睢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知权同志为柘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亚东同志为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光第同志为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德峰同志为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郝卫华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鹰翔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建华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修君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新社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陆志强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宋广德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