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河南省人代会商丘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二、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
三、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的请示报告任务,联系、指导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工作;答复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有关问题的询问。
四、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及领导同志活动的具体事务。
五、承担在商丘市召开的高级别人大工作会议的接待工作。
六、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
七、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机要、文印工作,编印市人大常委会公报。
八、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及管理等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