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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商丘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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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承办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等方面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调查、检查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交调查或检查报告。

  三、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指导全市县(市、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的开展。

  四、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和督办工作。

  五、服务保障驻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做好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六、抓好代表联络站、代表活动室等代表活动阵地的规范化建设,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七、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的培训、交流工作。

  八、承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选举、辞职、补选和罢免的具体事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工作。

  九、受理人大代表来信来访的具体工作,依法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十、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